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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电力完成首个完整购电周期购电费核算

    1022,在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的办公室里,购电费专责熟练地点击协同凭证生成按钮,网间购售电协同凭证随之生成,顺利完成了9月份购电费的核算工作,同时标志着上网电价调整后,该公司首个完整购电周期的购电费核算工作顺利完成。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要求,决定在销售电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电价水平。2014820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黑龙江省降低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具体降低标准为每千瓦时0.45分钱,以上电价调整自201491日起执行。

  为了确保电价标准执行无误,购电费核算准确,黑龙江公司财务资产部和电力交易中心共同下发了《关于采集上网电量的通知》,各供电公司对辖区内上网电厂、网间联络线互供电量、大用户直购电量进行抄表、核对。同时,黑龙江公司积极联系电厂,将调整上网电价的通知精神传达到各电厂,核对上网电量,要求电厂按照最新电价开具上网电量结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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